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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草案)进入审议阶段

时间:2017-11-01 14:56:45  作者:小米  来源:中国时报网  浏览:232  评论:0

泉州第三部实体法

早报讯(记者陈小芬)骑楼是泉州中山路的一大特色,廊柱式骑楼浓缩了南洋式建筑精华。昨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关于《条例(草案)》的初审报告等。这标志着泉州第三部实体法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中山路形成于1929年,全长约2495米,是我国保存最完整、福建省唯一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遗产保护优秀奖”的连排式骑楼建筑商业街,2010年还入选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中山路骑楼建筑风格体现了泉州多种文化融合的特点,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保护价值。但由于建筑年久,受风化、潮湿等自然因素影响,存在日久失修、保护投入不足、消防安全隐患多、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通过立法进一步规范中山路骑楼建筑的保护和日常维护管理,对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及历史风貌的展示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为进一步做好法规草案的审查工作,做到找准问题,切实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并体现地方特色,《条例(草案)》首次采用实地调研的立法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条例(草案)》的亮点颇多,如将骑楼建筑定性为历史风貌建筑,这符合保护骑楼建筑主要是保护其历史风貌的目的;确立政府主导,简政放权,合理分配市、鲤城区两级政府的职责;规范先行,群众参与的保护模式;建立制度,解决翻修难题。据悉,《条例(草案)》作了三个制度设计,其中有一个是建立绿色通道,《条例(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确需对骑楼建筑进行翻建,但因产权不清无法以所有人身份申请翻建的,保护责任人可向鲤城区政府提出申请,由鲤城区政府指定的机构代为办理翻建手续。

根据《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一般应当经过三次审议后再交付表决。下阶段,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和市政府有关起草部门将根据此次审议的情况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争取保质保量进入二审环节。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泉州自拥有立法权后,已出台两部实体法。其中,首部实体法《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已于今年1月份正式实施,第二部实体法《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也已通过三审,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时,昨日会议还进行其他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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